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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职业玩家”的生活

2007-07-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在网络高度发达的今天,网络游戏成了人们业余生活的一部分。一些以玩网络游戏为职业的年轻人就成了“职业玩家”。这些“职业玩家”其实就是在“网络游戏代练公司”帮顾客“练级”。

小胜是长沙某网络公司的“职业玩家”。该公司规定,每天工作11个小时,试用期三个月,没有工资,试用后月薪600元,完不成任

务还要扣工资。所谓“公司”其实只有五间屋子,每间屋内10台电脑,一群正在“工作”的年轻人看上去都很疲劳。晚上8点,领班开始给每台机子的员工发订单。一份“魔戒”的订单,要求在五天之内练到35级。小胜来了一个星期,除了工作就是睡觉。这样超长的工作时间,是正常人根本受不了的。

据报道,别的省市也有许多这样的“网络游戏代练公司”,且规模很大。

管理上的不足和政策上的漏洞,为“网络游戏代练公司”的存在提供了条件。据了解,由于订单、交易都是在网上完成的,这些地下公司的运营不易监控,公司员工权益的维护更是无从谈起。(《工人日报》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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