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万州经营小生意的李富华,自2003年起一直资助北京大学贫困研究生段霖夏,“4年不断资助,前后加起来总共有4万多元”。
然而,李富华慢慢发现这名受资助的学子缺少感恩之心:在走进北大校园后,除了要钱,他从不给自己打电话。不久前,李富华辗转得知段霖夏早已不在学校读书,经学校多方联系,始终找
北京大学软件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王老师证实,段霖夏是学位教育生。“这种教育主要针对在职人员,户口不需要转入北大。”段霖夏学习的课程非常少,12门课程中仅选修了2门,至今仅通过了1门。根据规定,如果到2008年还没修满学分,就意味着他弃学。总共5年的学时,最后一年已不可能学完剩下的11门课程。王老师说,像段霖夏这样的学生,学院还从没遇到过。“按说他家庭贫困,又是主动要求读书,应该更加努力才对。”
目前,李富华已正式委托律师起诉段霖夏要求返还自己资助的4万余元学费。律师认为,二者之间虽无书面合同,但从捐赠的目的来看,可知道捐赠是附义务的,即受赠者负有将善款用于接受研究生教育的义务。事实上,段霖夏违反了这一义务。(《北京青年报》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