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塔利班统治时期,家中拥有电视机被视为犯罪,“罪不可赦”。而目前,阿富汗已有19%家庭拥有电视机,有2/3的市民表示每天必看电视。“或许,阿富汗有别于其他国家,老百姓爱看电视,是由于无事可做。”社会学家兼报纸编辑默罕默德・卡斯姆・阿卡伽表示。
目前,阿富汗有八家本土电视台。最火的电视节目有
三类:电视剧、烹饪节目及“脱口秀”。“(播放电视节目的)黄金时间就是晚上6点到9点,老百姓就爱看电视剧。”阿富汗最大电视台“ToloTV”的创始人萨阿德・默森尼如此表示。尽管塔利班不再当权,然而事关妇女的禁忌依然有效。例如,男性可在公共场合看电视,而女性还是被限制在家中收看电视节目。制作电视节目更有各种麻烦,萨阿德・默森尼最小的弟弟扎伊德・默森尼称:“当我们首次播出一男一女的节目时,我们遭遇太多抱怨:‘这是非法的’,‘这有违伊斯兰传统’。”(《新京报》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