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共有正式注册的家政服务机构3000余家,有22万户以上的家庭雇佣了保姆,保姆从业人员30余万人,其中全日住家型占50%以上,但是享受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保姆却寥寥无几,保姆生大病只能自己“扛”。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每月400余元的社保费用,已经成为将外来保姆挡在社保体系门外的一道“高门槛
保姆小刘已经在齐先生家干了3年,对给保姆上社会险,齐先生态度坚决:“我不接受,每月800元工资已经很贵了,再给她上商业保险我们负担不起。就算要上也该由家政公司出钱。”而保姆小刘说:“现在每月也就挣几百元钱,如果再扣除个人要缴纳的那部分保费,就没有多少挣的了,我也不愿上保险。”
北京嘉乐会家政服务公司创始人周袁红说:“现在家政公司都是薄利经营,一般每个保姆只收几十元的管理和介绍费,如果由公司出钱为他们上社保,根本无法实现;如果将这部分费用摊入保姆的工资里,那雇主根本就不会买账。”
截至目前,我国尚没有一部调整规范家政服务业的全国性法律或法规。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大文教授表示,为了保护从事家政服务行业的保姆各方面的权益,可以考虑在《劳动法》中专门增加一章,针对保姆作出特殊规定,起到保障保姆权益的目的。(《北京晚报》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