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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买房协议是否有效

2007-08-2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小李与其舅舅在同一单位工作。2003年单位集资建房,小李的工作年限较短,没有购买资格。此时,小李的舅舅找到他,表示可以自己的身份购买房屋,然后再将房屋产权过户给小李。小李同意,便出资10万元买下一套70平方米的房屋。小李与其舅舅签订协议,约定房产证办妥后,其舅须将房屋产权无条件

过户给小李。然而,房产证办妥后,小李的舅舅违背协议,一直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小李问,当初他与其舅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

律师解答:

小李与其舅舅签订的协议无效,小李无权拿回所买房屋的产权。

小李没有资格购买单位的集资房,其舅舅以其名义帮助小李购买房屋,双方的串通行为损害了单位的利益。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他们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因此,小李与其舅舅签订的房屋过户协议无效。现在,小李的舅舅不愿意将房屋过户,小李可以要求其舅舅返还房款,同时补偿几年来的房款利息。(《中国消费者报》8.17万晓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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