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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营销最没保险的职业

2007-08-2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保险营销员这个在发达国家受人尊敬的职业,在我国则被谑称为“拉保险的”,在北京、上海等地的一些写字楼门口,时不时可以看见“谢绝推销保险”这样的告示。

中国保监会的资料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共有保险营销员约170万人,共实现保费收入1634亿元,接近总保费收入的44%。

不保险的职业

选择做一名保险营销员,可能要面临这样的困境:不是公司的雇员,没有底薪,也没有必要的费用报销,无权享受公司的社保福利。每天都在为客户设计保障计划,可是最没有保障的就是营销员自己。

太平洋保险上海分公司一高级经理说:“在高激励思想的指导下,保险公司有保单留人,无保单则去人。”

数据显示:中国保险行业营销员总流失率每年高于50%。各保险公司对营销员的基本法则为:新人如果在半年内(或者9个月)达到一定的业绩标准,可转为正式业务员,否则出局。成为正式业务员之后,如果业绩持续达到一定的标准,可升级至资深业务员、业务主任、高级主任……但不管升到何种职位,只要连续一段时间未能出单,便会出局,且不能享受一分钱的续保佣金。保险公司不为营销员购买社会保险。不管你工作三年五年甚至十年,一旦离开,得不到一分钱补偿。按照这种制度,到六十岁退休,营销员没有退休金。一天不干就一天没钱。

“打游击”影响社会地位

营销员的报酬来自于佣金和提成,一些营销员认为,不管承诺什么自己都不用承担责任,导致一些保险营销员向市场夸大渲染保险的功能和好处,误导甚至欺骗客户,最后令市场失去了诚信。

上海保监局一负责人说,“不少高素质的人才因为社会对这一职业的种种非议不愿投身其中。”另一方面,人们对保险已经形成一种“社会排斥”,这必然导致保险业后继乏人。

保险营销员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保障,使他们频繁地在各保险公司之间跳槽。有关专家指出,保险营销员没有归属感,这是短期行为,与保险公司的发展战略是不相符合的,营销员打游击的状况不改变,将严重阻碍整个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呼唤执业保护

业内人士指出,中国保险营销员体制应该是职业化和专业化的,保险营销员应像律师、注册会计师一样获得尊重,他们同样需要执业保护。

中国保监会已经关注保险营销员自身保障问题,有关保险公司也在积极探索普通营销员的权益保障体制和机制。2004年7月中旬,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分别在云南和重庆成立了两家保险代理公司,1800多名个人业务营销员全部被剥离,成为代理公司的专业销售人员。营销员从原来与公司简单的“业务代理关系”,变为“聘用关系”,还和保险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和享有国家规定的社会福利保障。以后,还将允许公司高层或优秀员工持股。

这种“公司制”营销模式是否会推广到全国170万保险大军,大部分保险公司的负责人持观望态度。(《?望》2007年第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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