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在江西省某事业单位工作多年,最近单位组织员工们进行了体检。十多天后的一个早晨,同事“神秘”地告诉她:“某某体检被查出有肝炎、某某被检出有肾结石……你在妇科方面好象也有点问题。”张女士感到纳闷:自己的体检结果同事怎就知道了?当她领取体检结果时才恍然大悟,几十本体检表“毫无遮掩”地堆在一张
员工们抱怨:体检结果是隐私,应该慎重发放。然而,组织体检的单位却认为,单位有权知道员工的体检情况。如果有员工得了传染性疾病单位还不知情,而本人又不自觉的话,酿成后果谁负责?
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体检资料属于公民个人的隐私,理应受到保护。但是,任何一种权利和自由都不是无限制的、绝对的,隐私权也同样如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基于劳动安全和工作质量等方面的要求,劳动者应当向用人单位公开一些必要的生理资料,但必须遵循必要性的原则。如果体检信息被随意散播造成体检者心理等方面不利影响的,则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行为。
如何才能兼顾单位的知情权和员工的隐私权?关键是改进工作方法:医院可以把每个体检者的健康资料封袋,单位再凭姓名分发。同时,单位体检汇总表只列主要信息并封袋送单位主要负责人。只要相关人员多一些责任心,做到这点很容易。(《中国社会报》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