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威尔曼药业安徽公司委托北京市疾控中心对公司新开发的产品液体钙软胶囊进行样品检测。10月,北京市疾控中心出具了检测报告。
当药业公司将该检测产品作为新产品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注册时,却被国家药监局拒绝批准,理由是疾控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中功能试验的剂量与产品推荐摄入量不一
威尔曼药业安徽公司为了新药上市,先后投入了15万元,其中检测费一项就达9万余元。药业公司认为,这些损失应该由北京市疾控中心承担,为此提起诉讼。
近日,双方经初步调解,北京市疾控中心表示愿退还检测费。
(《新京报》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