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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受热易失效

2007-09-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用药咨询台来了一位怒气冲冲的病人,手里拎着两瓶输液药水。经过询问,事情原来是这样:张先生因身体不适需输液治疗,医生一共开了三天的瓶装药水,每天带来医院输液。他今天中午1时多赶来,遇上堵车、室外温度又高,到医院时瓶子已很烫了,护士怕有危险,不敢给他输,张先生自然很恼火。

其实,说明书中对药物

的储存条件有具体要求,一般来说,“冷处”、“冷藏”,是指将药物放在2~8摄氏度的环境中;“凉处”、“阴凉处”、“凉暗处”,指不超过20摄氏度;而“室温”、“常温”,是指20~30摄氏度。像张先生用的药物,说明书中要求放在室温下,但却被放在高温的环境中,而且时间过长,药物已发烫了。一来可能会损失药效,还可能产生一些有害物质,所以,为了安全起见,最好不要用了。

虽然闷热的夏季就要过去了,但也不要低估了“秋老虎”的杀伤力,去医院取这些要求低温储存的药物时,最好能带个冰盒或保温瓶,让这些“娇贵”的药物在阴凉干燥的环境中安全回家。(《广州日报》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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