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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关系人”涉嫌受贿也不放过

2007-09-2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浙江省交通厅原厅长赵詹奇的情妇汪沛英因涉嫌受贿罪,9月12日被浙江省湖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而在此之前,赵詹奇因犯受贿罪已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湖州市检察院查明,汪沛英今年53岁,浙江杭州人,70年代初与赵詹奇相识,90年代初二人发展成为情人关系。

1998年初,萧山机场候机楼(航站楼)开始

招标,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徐某找到汪沛英,希望汪沛英能牵线搭桥,请赵詹奇在招投标过程中予以关照,并承诺事成后支付汪沛英合同总金额1%的提成。

汪沛英将此事告诉赵詹奇,赵詹奇答应帮忙。8月,徐某所在的公司如愿中标。为感谢汪沛英的帮助,1998年11月底和1999年2月,徐某分两次送给汪沛英人民币55万元。

湖州市检察院指控,汪沛英虽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她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新民晚报》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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