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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古香古色”的官司

2007-10-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1件价值不菲的红木家具

前不久,北京一家小型的红木家具厂来了两位买主――单先生和母亲。经过精挑细选之后,他俩看中了一套21件的老挝红酸枝家具。

一次就买21件红木家具,对于开张不久的红木家具厂来说,这样的客户还是第一次遇到。为了薄利多销,杜厂长把原本十几万

元的红木家具以7.3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单家。可是这笔买卖成交一年后,杜厂长突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单先生说,买了这套红木家具以后,他们一家对之呵护备至,每两天就要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养。可即使是这样,使用三四个月后,这些家具就出现裂缝掉色的现象,而且擦过几遍之后,家具纹路也不清晰了。这些现象让他们对这套红木家具的材质产生了怀疑。

北京市木材家具质量监督检验站罗站长解释说,红木家具的掉色只是因为生产期间的工艺问题,和家具的材质没有关系,而家具上的裂口也是因为天气干燥,属于常有的情况,家具的材质并不能因此而判断。

听到这样的回答,单家还是不放心,于是拿了把餐椅去做鉴定,鉴定结果是这把餐椅不符合红酸枝材质。

鉴定结果出人意料

但杜厂长却认为,这样一份鉴定报告并没有说服力,绝对不能作为依据来全盘否定这套红木家具。这套家具是用红酸枝中最上等的老挝红酸枝为材质,怎么可能说不是红酸枝呢?双方争执不下,于是,法院委托北京市木材家具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单先生另外20件家具做了鉴定,结果是这些家具都不是全红酸枝木。

这样的鉴定结果让家具厂的杜厂长坐不住了。杜厂长说,当年单先生和母亲来选购家具时,他专门带他们去了厂房,给他们看了家具的半成品,并且事先告知他们有关红酸枝木的一些基本知识。随后,杜厂长还拿出了原始的红酸枝木材的横截面,因为红酸枝这种木材比较特殊,木材中间红色的部分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红酸枝木,而外面白色的部分则被称为边材。卖给单家的21件家具之所以会产生白色,就是杜厂长所称的这种边材,杜厂长说,如果遇到边材他们一般会上色,让其颜色达成一致。

杜厂长认为,边材也是红酸枝木中天然形成的,行业一般都称这种家具为红酸枝家具,所以当初他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材质栏中只写明了红酸枝材质,但从来没有承诺过是全红酸枝材质。那么鉴定部门又是依据什么用全红酸枝的标准来鉴定这套家具呢?

罗站长说,按照国家轻工业行业标准,边材并不能称之为红酸枝材质。这份合同材质栏中,只写了红酸枝,并没有标明其他材质,所以鉴定机构只能把合同中标明的红酸枝理解成全红酸枝来鉴定。

那么,杜厂长卖出的这21件家具是否符合主体部位是红酸枝的标准呢?

罗站长说,这21件红木家具的确像杜厂长所说主体材质是红酸枝,但是合同中没有明确;其次,鉴定部门对家具材质进行鉴定并不能依据行业惯例,而是应该依据国家的行业标准,所以鉴定部门只能按照全红酸枝家具的标准来判断。法院最后也只能依据这份鉴定报告做出判决。

最后,法院依据《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认定,杜厂长与单家约定的“假一罚十”条款的“假一”前提不完善,单家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方式由厂家给付10倍违约金的主张不妥,因此判决:厂家15日内给付单家违约金36.75万元,驳回单家其他诉讼请求。

这场官司提示经营者和消费者,一定要注意合同中的每一个细节,要推敲细节,而且要对细节负责任。(《法制今报》9.26CCTV今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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