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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是被“吵死”的吗

2007-10-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一天晚上11时许,80多岁患肺源性心脏病的张某突然出现呼吸衰竭,家人连夜把他送到某医院内科救治。

由于那天内科病房住院病人很多,医护人员把患者安排到心脏病人唐某所住的病房进行抢救。谁知,就在医护人员争分夺秒抢救张某时,患心脏病的唐某突然出现心肌梗死,经抢救无效死亡。

为此,唐某子女

把医院告上法庭,称“同室的患者住进病房后,十余名家属前来探视,大声喧哗、吵闹不休约2个多小时,严重影响家父的休息,引发心肌梗死,对此医院应承担一定责任……”

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就患者是否被“吵死”争论激烈。病房抢救患者的嘈杂声与唐某死于心肌梗死到底有无直接因果关系呢?

法院委托某医学院司法中心进行医疗鉴定。其结论为:病房的嘈杂声对唐某病情的治疗与恢复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但与其死亡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被“吵死”缺少科学根据。因此,法院作出原告败诉的民事判决。(《健康报》10.9伍传平 李安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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