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凌女士与某模具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2007年1月3日,凌女士到上海长征医院进行整容手术,委托父母向公司请假一个月。公司没有答复。
2月8日,公司以凌女士长期旷工为由对其作出了开除决定。
由于意见不同,双方均申请仲裁。上海市浦东区仲裁委裁决,公司应支付凌女士工资及补偿金1万余元
鉴于双方对“整容手术是否属于病假”存有争议,法官耐心地做了双方的工作。日前,凌女士和其公司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公司向凌女士支付工资、押金等共计1万余元。(《民主与法制时报》10.15)
[值班总编推荐] 从家政到航空,“劳务”二字变了
[值班总编推荐] 《习近平关于中国式现代化论述摘 ...
[值班总编推荐] 履约三十年,我国防沙治沙成就瞩目
张烈鹏:写活旅行的三重境界
有人说,旅行有三重境界:观天地,遇众生,见自己。窃深以为然。捧读许道连书稿,对此更是深信不疑。这部作品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运用现实主义创作手法,浓墨重彩地写活了旅行的三重境界。【详细】
艺术箴言|新国漫时代:市场、技术与文化的三重奏
【详细】
在时代语境中推进文化的实践转化
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