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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美法律保护女性利益

2007-11-0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目前,拉美地区有14个国家已经通过法律,强制要求任何选举产生的职位必须有40%以上的候选人为女性。阿根廷是第一个通过这样法律的国家,这个法律也让阿根廷成为拉美地区妇女地位最高的国家之一。新总统克里斯蒂娜在当选前就是国会参议员。

全世界现在有9个国家的国会中女议员人数超过男议员,其中两个在拉

美地区,它们是古巴和哥斯达黎加。

莉迪亚・贝塞拉是智利的法律教授,也是一位女权活动家。她认为,拉美女性地位的转变不仅仅在于政治领域,更在于关于性别差异的传统观念的改变。(《广州日报》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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