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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新规定

2007-11-0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调高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航总局联合发出通知,从11月5日起,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将调高收取标准,800公里以下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50元调整为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则由80元调整为100元。(《新民晚报》11.4)

浙江:贫困

生每年需重新认定

为了防止有些贫困学生在家庭条件改善后还享受补助的情况出现,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出台规定,今后各个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都要重新认定一次。(《北京青年报》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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