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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蹊跷减刑吉林五法官被查

2007-11-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辽源打黑第一案”

刘文义,现年40岁。1993年,刘文义伙同他人多次滋事。为争夺“黑道”老大地位,刘文义纠集20多人,与当地以边万国为首的另一派势力持枪械斗。后边万国在拒捕时被公安机关击毙。由此,刘文义确定了当地“黑老大”的地位。

公安机关称,在该组织内部,

刘文义自称“老大”,负责组织、领导以及幕后策划,其成员包括其二哥刘文财、三哥刘文武、四哥刘文章及号称“辽源第一杀手”的薛克华等人。

1999年7月,在东辽县辽河镇某村开采煤矿时,刘文义以邻矿开采过界为由,勒索邻矿业主唐某9万多元。之后,更是凭借势力将唐某的煤矿据为己有,成为其经济来源之一。

2001年9月前后,在全国打黑除恶的大形势下,辽源警方一举打掉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抓获刘文义及组织成员共23名。警方称,该组织涉嫌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强迫交易、强奸等犯罪行为,作案35起,致伤10多人。

三审三减:从20年到5年

2002年8月27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文义被认定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七项罪名,总刑期3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

刘文义上诉。2003年4月25日,吉林省高院作出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9月,辽源市中院一审改判,刘文义被减刑至15年。一个引人注目的细节是,刘文义原有七项罪名被减为五项,其中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已不在其列。

刘文义再度上诉。2003年年底,经吉林省高院审理后,二审判决,刘文义的刑期从15年缩减为10年。2003年年底,刘文义进入吉林梅河监狱服刑,又一次获得了减刑机会,并于2004年年底出狱,实际服刑不过三年有余。

狱方称,刘文义获得减刑的原因,在于改善监狱冬天供暖方面“作出极大贡献”。由于监狱经费紧张,供暖一直不足。刘文义哥哥刘老三花费30多万元,为监狱配备一套取暖锅炉。

减刑背后的司法界“盟友”

今年8月,刘文义因被人检举再度被拘,从而牵扯出从律师到法官一干人等,均成为他减刑路上的“盟友”。

11月,吉林国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郑绪达已被刑事拘留。与郑绪达一同陷入囹圄的还有:吉林省高级法院刑一庭庭长宋翔、刑三庭副庭长刘建伟、审判监督庭法官于承烈、刑三庭法官李永军以及四平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赵大伟。

接近专案组的人士透露,此前剪除刘老五涉黑组织时,其三哥刘老三并不在被诉之列。刘文义被审判期间,正是刘老三在外活动,提供资金打通各方之时。

出狱后,刘老五在辽源一度公开宣称,为减刑共花费400万元,释放后更是大肆张扬,摆酒庆祝。松原检方人士透露,经侦查初步认定,5名法官中大多数涉及金额2-5万不等,个别人则达数十万元。

目前,因涉嫌行贿,刘老三已在长春被警方刑事拘留。(《南方周末》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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