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一位好朋友说他可以帮我炒股,并保证赚了钱全部归我。如果亏了钱,他赔我本钱。请问,他的承诺有效吗?
律师解答:
你跟你的朋友之间存在着一个委托代理合同关系,由朋友接受委托帮你炒股。你们之间订立的委托合同,是无
偿的单务合同关系。因此不能要求受托人承担亏损的赔偿责任,除非他自己自愿履行承诺。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醒:“受托方保证委托方交付的资金或资产本金不受损失,并按期向委托方支付保底收益之类的条款,对该类合同条款的效力,上海法院一般认定保底条款无效。”因此,我认为你朋友的承诺是无效的,一旦你的股票炒亏了,你不能要求他赔你本钱。 (《上海法治报》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