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新加坡访问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谈到我国房地产问题时,重新提出了中国住房政策上的一个极为重要的观点,就是“经济适用房大多数是面向中产阶级的”,标志着住房政策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早在1998年开始实行“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个主要目标,就是“建
然而,这项“利民之举”,被“调整”为“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则被定义为只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被“房改新政”赶出“经济适用房大门”之外的普通百姓,只能成为开发商利益集团的暴利宰割下的“俎上肉”。
按照政策,经济适用房用地由国家划拨,利润率必须控制在3%以内,各方面的税费也要减免。试想,如果城市八成左右的市民都有资格买到比现在便宜一半的经济适用房,高房价这座最沉重的“民生新三座大山”还能“坚挺”几时!向普通百姓提供经济适用房,是解决住房问题的根本之策。(《新华每日电讯》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