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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丸“哽死人”谁该负责

2007-12-0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7年1月5日晚,成都市李秋华服用杨文水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坤舒”牌“桂枝茯苓丸”一颗后,出现呼吸困难,后经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月19日,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作出鉴定结论:“根据尸体解剖发现,李秋华死亡原因符合咽喉部异物堵塞引起窒息死亡。”5月29日,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分析测试中心鉴

定结论为“咽喉异物”是“坤舒”牌“桂枝茯苓丸”。

12月6日,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原告服药方法不当,自行承担80%责任;杨文水制药有限公司的产品存在缺陷,承担20%的赔偿责任,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55589元。(《新华每日电讯》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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