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事实表明,农民和农民工并没有获得与其他社会角色平等的“国民待遇”,甚至还有“农民和农民工是二等公民”的说法。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记者:要维护农民的权益,就是要让农民自己利益表达的声音放出来。这就需要一个有效的通路和渠道。目前这个通
路的效果如何?
王春光(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民主是一整个乡村生活的决策过程。《村民自治法》里也说,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现在选举有了,后面的步骤有没有民主呢?要打个问号。
现在乡镇干部说,“刁民多,素质低”;农民说,“干部贪官多”。两者之间其实都不是猜测的这样。症结是缺少面对面的交流,只好互相去猜忌。他们还没有规范化的声音表达渠道。当然,农民也在开始利用媒体来表达声音。可这渠道并不成熟。
记者:缺少利益表达的通路,农民应该如何去诉求利益?
任剑涛(中山大学政治与管理学院教授):农民具有抗争的权利。有愤怒是要表达,但我们不能单纯的要一个基于道德义愤的抗争,农民关键是要学会现代政治妥协,借助法律工具,借助组织工具,去妥协,从而在可能的条件下达到利益的最大化。
要改变以往“全输全赢”的观念,可以在“大得小失”之间做一个平衡,所以,要启发农民兄弟获得城市生活智慧和现代政治智慧。
记者:这里的“现代政治智慧”如何理解呢?
任剑涛:农民维护权益的过程中,激活法律工具非常关键。农民要学会在法律平台上达成一致,否则尽管能够引起短期关注,但是不利于长效整体利益的获得。我们要讲求法律程序,建立规则社会,对农民和非农民都有好处。(《21世纪经济报道》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