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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生年”到“民生法规”

2008-01-0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香港《文汇报》的报道说,从中国领导人的公开行程中不难发现一个令人感动的事实,中国领导人只有“节日”概念,而没有“假日”概念,他们的身影往往出现在那些最恶劣气候中的最艰苦地区,以及那些人人都想合家团圆的节日里。

2007年被誉为中国的“民生年”。公众看到的是国家领导人关注民生、不忘民生的亲

民之情。“民生年”昭示,各级政府在新的一年里,都应心中装着一本“民生账”。

由于民生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法规的建设也加速前行。《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城乡规划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民生年促进了民生法规,而“民生法规”则昭示,民生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及单位不得以己私利,侵害民生,否则就要受到法规的制裁。从“民生年”到“民生法规”,实为民生之幸、新年之幸。 (《中国改革报》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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