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日前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坚持拒腐防变警钟长鸣,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
有关政策研究专家认为,建立健全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是发展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重要工作领域。下一阶段,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是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二是在监督机制上,我们党将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党内监督,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三是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证党员民主权利。
在惩治腐败上要建立和健全违法违纪行为的惩处制度。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及时立案调查;对一般性的不作为或乱作为问题,以及一些带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认真作出组织处理;对确有问题、不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采取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措施予以处理;进一步明确组织处理范围,提高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综合效果。
据了解,下一步,将继续坚决查办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坚决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来自高层的信息重申: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把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望》2008年第2期《光明日报》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