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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安全处”保护我公民

2008-01-2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7年底,国内第一个地方性的本地公民境外安全保护部门,在广东正式成立。它负责受理求助个案,通过协调各有关单位与外方交涉,保护广东在境外的公民、企业和机构的安全。曾任中国驻日本大阪总领馆领事的欧阳江旋成为涉外安全处的首任处长。

2007年11月上旬,涉外安全处正式挂牌之初,就受理了一单涉及马来

西亚的广东公民安全事件。

一名马来西亚商人涉嫌在广东境内诈骗100余户商户的货款,共600余万元。这些个体小商户被骗金额从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他们情绪激动地找到涉外安全处。

“我被骗走8000顶针织帽子,损失将近6万元。”被骗商户之一张晓玲女士说,大家先向越秀区警方报案,没有立刻得到答复。向马来西亚驻广州领事馆求助,得到的答复是“我们职能上对此事无能为力”。

求助的声音传到广东外事办,涉外安全处立即介入。张晓玲他们很快看到希望――国内,越秀区公安局不久即对此事予以立案;国外,涉外安全处迅速联络中国驻马来西亚使馆和当地华人商会和社团,请他们协助调查拖欠货款者的身份、下落,查找被骗货物。

迄今为止,涉嫌诈骗的马来西亚商人还没有找到,但商户们被骗的欠款货品已经在马来西亚港口市场上被发现。

“珍惜每个同胞。”欧阳江旋用这句话概括涉外安全处的工作精神。在他看来,政府机构和大型国企在涉外纠纷中更容易得到外交部门的协助。相比之下,民营中小商户、中小业主的境外维权更为艰难,帮助他们显得更加迫切。(《21世纪经济报道》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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