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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不能让弱者“一切归零”

2008-01-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广州市越秀区环卫工人被要求与一家保洁公司签约,部分有十多年工龄的老员工,如今却“一切归零”,没有任何补偿。此事与深圳华为公司等企业,抢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要求员工“辞职”的做法后果一样,老员工都要“从零开始”。

“工龄”之所以被《劳动合同法》作为维护劳方权利的重要筹码,一方

面是为了保护年老体弱者,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实现劳资双方的权利平等。因为劳方在一个固定单位工作得越久,不仅付出了劳动价值和精力最为旺盛的生命阶段,而且失去了越多的机会成本。这些代价不能全部由劳方单方面承担。面对当今社会中的诸多问题,不改革就没有出路。但近年来不少老百姓对改革的热情下降,对地方政府出台的某些具体政策或某项具体措施,常常表现出不理解、不支持。究其原因,是因为在改革过程中部分群体承担了改革的大部分成本而受益相对较少,还有人借改革之名,不惜通过伤害老百姓利益行利己之实。

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是社会利益格局的再调整,所以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平衡各方面利益关系。弱势群体在改革的主动权上也处于弱势地位,改革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保护其合法合理利益。惟有如此,才能体现和谐社会之本义。改革让弱者“一切归零”的做法,应该及时叫停。 (《新京报》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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