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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分类信息有版权吗

2008-01-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7年8月14日,“找查发”网站负责人郭彩荣在找查发上发布一条粮票收藏信息,所留的联系人是丈夫张欣慰的网名“青蛙”,联系电话则是找查发的客服电话,电话机主就是郭彩荣本人。

8月15日,郭彩荣在上网搜索信息时,无意间在“客齐集”网站看到几乎一模一样的一条“粮票收藏信息”,经仔细查看,却发现这

条信息原本就是来源于“找查发”的信息,可信息来源却标明源于“客齐集”。

郭彩荣认为,找查发网站上的信息是由找查发或找查发的客服人员通过电话方式初步记录后再整理发布的,在记录、整理、发布及反馈的过程中,处处都凝结了“找查发”的劳动付出。

10月31日,郭彩荣一纸诉状,将上海“客齐集”网站和呼和浩特飞普科技开发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赔偿信息抄袭赔偿金等共计2020元。

分类信息到底有没有著作权?担任“找查发”律师的内蒙古律师郭伟俊认为,在版权意识日益完善的今天,网站著作权、网络信息传播权理应受到法律保护。律师王艺说,虽然目前尚无具体数据能够说明网站分类信息的点击率,带给网站的经济效益是多少,但是一些网站分类信息的产生,已经引发了分类信息发布者与网站的广告收入分成问题。不管“找查发”状告“客齐集”一案的结局如何,它引发的社会效应已经显现。(《中国青年报》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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