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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夜饭押金是否侵权

2008-01-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年夜饭是春节消费市场的一大亮点。一些消费者甚至提前半年预订年夜饭,而押金多少,通常由餐饮企业说了算。为了应对大年三十的集中客流,许多宾馆、饭店、餐馆都开始实行年夜饭“翻台”,要求消费者按照不同的时间段分批吃。部分餐饮企业在接受顾客预订时,无法提供详细的菜单,也不能提供菜肴用料、分量等具体信息

。饭店的理由是,市场行情不断变动,菜式和价格要到节日临近才能确定。

上海律师孙理波说,餐饮企业收押金,却不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协议,约定菜式、用料、分量、价格等具体内容,这在法律上是不平等的。到了除夕夜,消费者即使不满意,也很难找到其他的就餐地点,只能被迫接受;事后想维权,往往又缺乏必要的凭证。

孙律师认为,节日随意提价,违背了诚信经营的原则。“即使真的由于成本上升而调整价格,经营者也应当充分履行事先告知义务,把可能出现的情况告诉消费者,不能剥夺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今晚报》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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