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行政诉讼法》,曾被寄予无限的期待与厚望,但是,它施行以来,“县法院审不了县政府”的问题一直存在,该法的实际效果因此打了折扣。而现实生活中,绝大部分的官民矛盾,都是民众与基层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机构的矛盾。如今,以上难题有望得以缓解。
1月16日,最高法院对外公布《关于
当然,不能指望一两个司法解释就能让地方法官完全做到独立审判,但这至少是个起点,起码来自地方政府的直接干预会少些。虽然异地审理和向上提级审理有可能在眼前增加当事人负担,但是诚如有民众所言,“路远不是大问题,不公正才是大问题”。
追求司法程序正义的道路,就是追求司法实质正义的道路。两部司法解释的出台只是第一步。今后,还可以考虑建立跨行政区域的大区法院,以及建立直属于最高法院的巡回法院等形式,变公民“上访”为法院“下访”,及时把矛盾消弭于基层。(《新京报》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