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办深圳等四个经济特区,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大决策和突破口,对中国经济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1979年4月,在中央工作会议期间,时任广东省委主要领导的习仲勋、杨尚昆同志向中央汇报工作时,邓小平同志提出了办特区的设想:划出一块地方,叫做特区,陕甘宁就是特区嘛,中央没有钱,你们自己搞
1979年4月,中央派谷牧同志带领国务院有关部委的领导同志,到广东、福建作了实地考察。经过上下反复酝酿、研究,1979年7月,中央、国务院正式下达文件,批准广东、福建省委的报告,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创办出口特区。中央在批示中指出:“中央确定对两省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给地方以更多的自主权,尽快地把经济搞上去。”
1983年我任国务院副总理后,经济特区的工作由我分管。谷牧同志向我介绍,1979年末,对试办特区多数同志意见趋于一致,但叫什么名字几经周折。开始议论想叫“出口加工区”,但范围似乎窄了点。有人主张叫“自由贸易区”,问题是“自由”两个字不容易被人接受。正在犯愁的时候,坚持反对办特区的同志针对小平同志所说的“陕甘宁也是特区嘛”批评说,他们不懂,陕甘宁是政治特区,不是经济特区!此话很快传到广东。广东的领导人脑子反应很快,说:对了,叫“经济特区”好。最后小平同志拍板,同意叫经济特区。这就是“经济特区”的由来。
1980年3月,中央决定将“出口特区”定名为“经济特区”,并决定:对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和经营管理体制,实行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导的多元化经济结构和市场调节,在建设上以吸引外资、侨资为主,对外商投资给予较大优惠和方便,特区拥有较大的经济管理权限和灵活的机制。后来小平同志把特区的作用概括为四个窗口:“特区是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
在中国创办经济特区,举步十分艰难。从起步到建设,一直存在激烈争论,坚决反对的同志、坚持不同意见的同志很不少,一直争论不休,主要是担心搞资本主义。但小平同志十分坚定,亲自视察,明确表示支持广东、福建先走一步,为我国发展经济“杀出一条血路”。
在特区创立与发展的过程中,小平同志一直给予极大关注与支持。1987年,邓小平同志说:“我现在可以放胆地说,我们建立特区的决定不仅是正确的而且是成功的,所有的怀疑都可以消除了。”
党中央、国务院认为,我国的经济建设要从东到西、从沿海到内地逐步推进和发展。1984年和1985年,又开放沿海十四个港口城市和开辟四个沿海经济开放区。1988年4月,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海南岛建省并设立海南经济特区。
现在回头看,沿海发展战略的提出和实施是非常正确、非常及时的,不仅大大加快了东部沿海地区外资企业、合资企业、乡镇企业以及私营个体经济等多种经济成分的全面发展,有力地促进了科学技术的进步,对中西部的发展也起了强劲的辐射和带动作用。(《炎黄春秋》2008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