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弘一法师63岁时患上第三场大病。他谢绝医药,有条不紊地做最后的交代,以了却尘缘。8月29日下午5时,弘一法师向侍者妙莲交代五件事,其中第五件事是这样说的:
待七日后再封龛门,然后焚化。遗骸分为两坛,一送承天寺普同塔,一送开元寺普同塔。在未装龛以前,不须移动,
仍随旧安卧床上。如已装入龛,即须移居承天寺。去时将常用之小碗四个带去,填龛四脚,盛满以水,以免蚂蚁嗅味走上,致焚化时损害蚂蚁生命,应须谨慎。再则,既送化身窑后,汝须逐日将填龛小碗之水加满,为恐水干后,又引起蚂蚁嗅味上来故。
1942年9月初四晚上8时,弘一法师在温陵养老院晚晴室圆寂,右肋而卧,神态甚是安详。(《文化名人的最后时光》张建安著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