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前,同为烟民,同事老马和我各准备了两条国产烟:一是怕超量了,入境时要纳税;二是那次出差为期10天,按我们平常抽烟的量,两条绰绰有余。
在宾馆里安顿好后,我们去客户公司拜访,虽然谈判间里并未悬挂“NOSMOKING”(禁止吸烟)的标识,但问起对方,从总经理到职员,竟没有一个人说自己吸烟。在谈判
后来,我们发现,在出租车、地铁、公园或餐厅,所到之处,“禁止吸烟”的标识几乎无处不在。我们虽然身上带着香烟,但不敢造次,既怕被罚款,也怕人们向我们投来异样的眼光。出差结束后,我和老马惊奇地发现,我们带的两条香烟只消耗了两包半。(《青年参考》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