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二十二年了,不敢做自己

2008-04-1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年少冲动付出代价

今年47岁的冯俊强是南宁市人。在他20来岁时,他以“三分之二同志”为名,给敌特机关写了一封信,表明自己想加入该“组织”,要求对方尽快发给他武器和活动经费,并让对方派有经验的特工人员到桂林和他联系,策划反革命破坏活动。

1984年5月7日,时年2

3岁的冯俊强,被以反革命罪判刑五年,之后投入露塘劳动改造管教队(即现在的柳州监狱)服刑。

因为在监狱里表现不错,冯俊强当上了罪犯维纪员。可自从他被判刑后,父亲病故,家中住房被父亲单位收回;孤身一人的母亲居无定所,无依无靠。身为独子的冯俊强心里十分痛苦;此外,对于这个判决,冯俊强心里也不服:“我还没和那边联系上,也没实施任何行为,没造成严重后果,一封信就判我5年!”他要跑出去!

22年戴着假面生活

1985年6月30日,监狱中的服刑人员外出劳动,冯俊强趁无人看管逃跑了。之后,他流窜到南宁市、沈阳市、云南省、广东省等地。这期间,冯俊强曾企图逃到缅甸,跑到外国去,这样就不用担心被追捕回监狱了,他就可以“重新做人”。可当他站在边境线上,立时心生畏惧,打消了逃跑出国的念头。

逃亡的日子百般艰辛。最初两三年,冯俊强不敢找工作,全靠老母亲给他寄钱混日子。1990年,冯俊强花1000元,让人帮他办了一张假身份证。之后,他摇身一变成为“韦志孟”,开始了假面人生。

只想坦然做回自己

变成了“韦志孟”后,冯俊强和南宁市女青年小黄结婚,并生下儿子。由于找不到工作,家里穷得叮当响,妻子不久之后就和冯俊强离了婚。自此,冯俊强靠打工、修理自行车等,艰难地供孩子上学。后来,冯俊强在南宁郊区承包鱼塘,到了2002年,鱼塘开始有些盈利,这一年,冯俊强养鱼赚了10多万元钱。

有了钱,冯俊强经常回家看望母亲,可每次回家,他都不敢在家过夜。而母亲每次见他,都会劝他去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想到自己常年逃亡在外,担惊受怕地过日子,他心理压力很大。

2007年,儿子教会了他上网。他特别留意网上关于监狱的报道。儿子15岁了,母亲也有退休金,在母亲劝导下,他决定回监狱服完刑期,然后堂堂正正做人。

2007年国庆节期间,柳州监狱狱侦科接到电话,打电话的人自称姓“韦”,他代朋友向监狱了解有关监狱的情况及投案自首有关规定。

12月24日,脱逃了20多年的冯俊强,最终回监狱投案自首。

二次人生从狱中开始

“我是从牢里逃出来的,以后,孩子就多靠你了!”临出发前,冯俊强把真相告诉了前妻小黄,随后把用了17年的假身份证烧掉。

今年4月1日,法院以脱逃罪判处冯俊强有期徒刑六个月。

回到监狱两个多月以来,冯俊强亲眼看到监狱为服刑人员组织了丰富的文化活动:棋牌比赛、篮球比赛、游园活动、诗歌朗诵等。冯俊强爱下象棋,现在他已成为监区里的象棋高手。过去,服刑人员打架现象时有发生,伙食也不好;现在,监狱人性化、文明管理,监舍干净整齐,监所内有娱乐室和超市,有电视看、有热水,服刑人员减刑公平公正公开,按奖励加分并上榜公布。

“我认真准备了一份十几页的悔过书,准备到各监区现身说法宣讲,教育其他服刑人员不再走我的路。逃是逃不掉的……”冯俊强说,他要把自己的感受说给狱友们听,让大家都珍惜良好的改造环境,早日刑满释放,重新做人。(《检察日报》4.10)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