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少地方紧锣密鼓地推行大部制改革之际,交通领域首先成为重点改革对象。北京市早在2003年就成立了交通委员会,随后的几年,大交通体系的改革悄然出现在全国更多地方。为什么地方对于大部制的改革最早始于交通部门?
原交通部《关于我国交通运输管理体系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回答了这一问题。它指出,
但是,由于地方对于综合交通体系的改革探索乃是“自下而上”而非“自上而下”,造成很多问题得不到根本的解决。首先,虽然各交通形式的管理趋于统一,但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养护体制仍存在于不同的主管部门之中。其次,交通委对民航、铁路只具有协调能力,不具备真正的管理职能,整个交通运输体系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综合运输体系。另外,相关法律条文的不统一也使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因此,选取五六个中心城市进行综合试点已迫在眉睫,呼之欲出。 (《21世纪经济报道》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