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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宴别忘签合同

2008-05-0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8岁的北京姑娘小艾为了今年5月19日的婚礼,早早就开始准备了。

“知道婚宴不好订,我去年底就提前订了。”小艾和男朋友把婚宴选在了朝阳北路的一家酒店,2007年12月10日,小艾交了3000元订金,预订了每桌1280元的酒席18桌。可没想到,“两天前酒店竟然告知,我订的酒席涨到了1380元/桌。”小艾说,明明是说好的

价格,怎么说涨就涨了?想换个地方,可眼瞅着婚期临近,上哪再去找酒店?全家人都犯了愁。

2007年10月,北京市工商局发布《北京市订餐服务合同》,主要适用于婚宴、年夜饭等较为特殊的订餐活动,以避免纠纷。

由于婚宴食品需求量大,有些酒店只是笼统地制作一个菜单,如标明的“时蔬”,并不讲明是什么原料;又如“金玉满堂”、“龙凤展翅”等,也没标明原料、分量。有关人士提醒,在预订婚宴时,一定要尽可能采用北京市工商局推荐的《合同》进行详细约定。一旦出现问题,可按照合同约定维权。(《中国消费者报》4.23李卫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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