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正式实施,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在北京、上海、安徽、福建等省市均已陆续设立,向公众传递出政府重视信息公开的强烈信号。
要想让这项制度成为推进透明政府的助力器,应该在敞开作为上下工夫。只要不是国家机密,“不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
不要以为公开信息就会加重社会管理难度,影响社会稳定。这其实是对民众的不信任。现在,公民的权利意识和参政意识日益强烈,谁如果想继续蒙蔽群众,只会激化矛盾,滋生不良情绪。应该相信,绝大多数群众是爱护、拥护各级政府的。(《中国青年报》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