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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要构筑“特别保护区”

2008-06-0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汶川大地震给当地以及周边地区的建筑带来毁灭性的破坏。其中,中小学、医院以及农村的建筑受损情况尤其令人触目惊心。为此,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副秘书长金磊提出了以下建议。

中小学(含幼托)、医院要成为“特别保护区”

今年“国际减灾日”,联合国确定

的主题是“防灾减灾重点在医院及弱势群体”。但从目前灾区反馈的受损严重的情况看,中小学及医院的建筑尤其明显。联合国国际减灾战略执行主任强调,医疗体系受损会再次造成毁灭性灾难。他强调:建造一所安全的和不安全的医院,在投资上没有很大区别,但直接导致的生与死结果却完全不同。

在灾后重建中,国家要作出特别规定:中小学(含托幼)、医院等建设项目要成为城乡的“特别保护区”,其硬件设施建设要真正落实“安全第一”的原则,其具体措施是必须保证国家甲级设计施工单位去完成,绝不可因资金短缺压价而放任不管。

建立“平安农村”模式

中国超过80%的5级以上地震发生在农村,由于经济的制约,长期以来广大农村民居基本不设防,这次倒塌的大多是民房。为此,应最大限度地要求各省(市)在原有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编研城乡综合减灾规划,其中一定要包括新农村建设的防灾对策;启动我国农村住宅设防实施对策研究等项目,从农村应急管理的迫切性、农村生命线系统建设的欠完备性等问题入手,建立“平安农村”模式,切不可再让农村不设防局面延续下去。(《社会科学报》5.29金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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