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公众每年向慈善机构捐款的数额高达数十亿欧元,如何管理和使用这些善款成为公众、政府和媒体关注的焦点。法国一些大型慈善机构1989年联合制定的规范慈善机构行为的《宪章》以及法国政府对慈善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基本保证了慈善机构获得的善款得到善用。
《宪章》确立了四项基本原则:不谋私利、严格管
宪章委员会理事会由部分慈善机构代表和独立的专业管理人员组成,其中后者占多数,从而保证其独立性。认证本身不再收费,从事认证的全部都是专业的志愿人员。
慈善机构的账目需要接受专业会计的审核与签字认可,一些大型慈善机构还要接受官方内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新华每日电讯》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