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被媒体报道拥有美国绿卡,引起是否适合担任人大代表的争论。无独有偶,日前甘肃省兰州市中级法院判处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有期徒刑12年,庞的妻儿早在2002年就移民加拿大。
个人因经商置业,求学依亲等正常原因取得绿卡或转换国籍,无可厚非。惟独官员及其
我国国籍法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国家工作人员不得退出中国国籍。去年实施的公务员法也再次重申公务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就法言法,我国现有法律对官员家人――配偶、子女、(外)孙子女申请绿卡与入籍,尚无禁止性规定。但以党员和政治人物最高道德标准来衡量,其道德瑕疵不无可议之处。
相关部门不妨认真准备,早日付诸实施官员财产申报和家人(本人、配偶、子女、孙子女等)绿卡与入籍申报。对申报不实制定罚则。今后下查官员数代绿卡入籍情况,再以公示求公信。对违法违规甚至涉及犯罪者,依法查处,谁曰不宜?
治国先治吏。中央反腐五年规划实施在即,全国公众持有厚望,那就严查那些“脚踏两条船”的官员吧。(《新京报》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