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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个税更能体现社会公平

2008-07-2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面对逐步走高的物价,老百姓普遍感到生活开支明显加大,不少企业也面临资金紧缺、效益下滑局面,专家再次呼吁上调个税起征点,并从公平视角对个税政策作出更为科学细致的制度安排。

个人所得税的功能是调节社会成员收入的二次分配。现行个税征收办法存在着弊端:收入相同的纳税个人,纳税金额一样。但由于

家庭情况不同,家庭整体收入差异很大。有政协委员曾经举了这样一个例子:某先生在广州某事业单位上班,妻子没有工作,夫妻俩都是独生子女,4位老人均没有退休金。7口之家就他一个人在工作。他的工资几乎不够养家糊口,而他的同事可以买房、买车、旅游。不考虑家庭支出情况,一刀切征收个税,显然有失公平。

以家庭为单位申报个税符合国际惯例。为了保证税收负担公平、合理,不少国家在个人所得税申报上实行“夫妻联合申报”或“家庭申报”。对我国广大工薪家庭特别是经济负担沉重的家庭来说,如果考虑按家庭整体收入征收个税,无疑是件值得期待的事情。(《羊城晚报》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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