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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试行政府雇员制

2008-07-2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签1~3年的合同,最高拿14万元的年薪,录用后占政府部门编制……本月起,扬州全面试行“政府雇员制度”,预计下半年产生的“政府雇员”不超10名。

日前出台的《扬州市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确定:“政府雇员”指的是政府机关根据工作的特殊需要,从社会上雇用的法律、金融、经贸、城建、规划、信息、外语及

高新技术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由政府部门提出申请后,向社会公开招聘,录用要签《政府雇员合同书》。

根据职别不同,扬州市把政府雇员分为普通雇员和高级雇员,均实行年薪制。普通雇员1~3档,年薪分别为5万、6.5万、8万,高级雇员4~6档,年薪分别为10万、12万、14万。

通常情况下,政府雇员实行任期制。一个任期为1~3年。受雇期间不得兼职,由雇用单位依据合同进行考核。期满后一旦解除雇用关系,雇员自谋出路。据扬州市人事局介绍,“政府雇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没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但占机关单位的人员编制。

(《新京报》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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