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克斌原是河南省卢氏县外贸局正式职工,1990年停薪经商。1996年,黄克斌在河南中牟县承包了一个服务园区路政工程。在向工程方交纳了30万保证金后,他又筹集了157万元垫付工程材料款,随后组织了400多名农民工施工。
令他始料未及的是,工程结束后,本该得到的445万元工程款却遭无理拖欠。经过百般讨要仍无
黄克斌的儿女都是普通工薪族,但在父亲的坚持下,都愿帮助父亲还债。由于时间紧急,1997年12月,黄克斌的女儿把自己位于三门峡的两室一厅单元房只卖了4万元。钱一到手,立刻交给父亲。3个儿子也纷纷低价卖掉了自己的住房。拿到了儿女卖房的26.2万元,加上自己借的钱,黄克斌立刻通过各个工队发到每个困难民工手中。
儿女们只得租住廉价房,但他们的家人从未抱怨。大儿媳是中学教师,1998年时两人的年工资加起来只有7000元,他们每月领到工资只留下120元的生活费,其余的全部交给父亲。老二黄韶波的工资全部攒起来给父亲还账,小家的开支全靠妻子的工资。老三黄震和妻子也因一直替父攒钱还账,至今无力购买住房。2001年,女儿和女婿一起到新疆且末县承包修路工程,计划将收入的利润全部用来替父还账。他们都已是43岁的人了,为了继续创业不受拖累,至今仍不打算生小孩。
11年来,黄克斌的儿女又帮父亲给农民工支付被拖欠的工资55.72万元,超过这些年间他们工资收入总数的80%。
黄克斌带领家人通过努力,至今还欠农民工118万元工资款。老黄坦然地说,就是他哪天不在人世,他的孩子会接着还,孩子还不完,孙子还。
(《中国妇女报》7.19赵富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