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颁布的《2007年兴奋剂目录》,含有兴奋剂物质的药品包括2000多种,其中多数是公众常用药,如含麻黄碱的鼻炎片、柴连口服液、感冒胶囊、急支糖浆;含吗啡的肠胃宁、咳喘宁、克咳、小儿止泻灵等。这些常用药只要遵医嘱,在安全剂量内使用,不会产生副作用。但运动员长期或大量服用,可能会引起体内兴奋剂累积量超标,影响公平竞赛原则。如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我国女排队员巫丹就是因服用感冒药,导致尿检呈阳性受到处罚。所以,这些常用药都会标明“运动员慎用”,但没有必要对普通患者禁售。
(《健康报》8.5 张铁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