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憧憬
2001年3月,上海某俱乐部30岁的专业歌手莺莺通过网络认识了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工作、比自己年长16岁的软件工程师贾翰林。经过接触,莺莺认定了这个男人是自己可以托付终身的人。贾翰林也表示,“等我处理完手头的事,我们就商量结婚的事吧。”
2003年春节,
2003年5月,莺莺的赴美签证办妥。5月12日在机场送行的那一刻,母亲沈女士哽咽着对贾翰林说:“我把女儿交给你了,你要好好照顾她一辈子啊。”
新婚日志
莺莺走后,沈女士每天查看莺莺空间里的网络日志,了解女儿近况。
2003年5月13日:到美国以后的生活很悠闲,翰林说不要我工作,他每个月给我一笔钱,我只要照顾好家里就行了。
2003年5月17日:我想让翰林帮我报个英语学习班,但他总是不肯,说我没必要学英语……”
2003年6月1日:最近,翰林提出要我在排卵期进行体温测试,说是体温要达到一定温度,生男孩的几率会很高,要是我体温达不到他的要求,他就采取避孕措施或者干脆一个人睡。我劝他说,你也是在美国生活了这么久的人了,何必还抱着这么传统的观念不放。没想到他一听竟然抓着我的胳膊把我往墙上推,还一边歇斯底里地冲我吼,他就是为了生个儿子才跟我结婚的……
2003年6月25日:这几天,翰林和前妻所生的女儿放暑假住到我们家来了。翰林不会烧饭,他女儿想吃啥翰林就让我马上去做,稍微做得不对他女儿胃口他就要骂我,我感觉自己就像个呼之即来、叱之即去的佣人……
……今天下午我们大吵了一架,我告诉他再不断绝跟前妻的来往就别想我配合他生儿子。他恼羞成怒地打了我一耳光,我用剪刀抵住自己手腕跟他说我不想活了……最后他说,你要死就死,我不来管你,就扔下我一个人,自己到楼下去了……”
看到女儿在美国的不断变化,沈女士赶紧打电话给女儿,想劝她不要做出傻事来。然而,连续几天莺莺家里的电话都是电话录音,沈女士又打电话到贾翰林的公司,公司的人说贾翰林好几天没来上班。沈女士又打电话给贾翰林同住在美国的父母,对方的回答是“他们俩出去旅游了”。
沈女士想:“莫非女儿出事了?”
2003年7月8日,沈女士突然接到中国驻美领事馆的电话:“我们很不幸地告诉您,2003年6月25日凌晨,您的女儿莺莺在家里的游泳池中溺水身亡……”沈女士顿时犹如五雷轰顶。随后,她飞赴美国。
天理何在
在领事馆的建议下,沈女士聘请了美籍华裔赵律师介入此案。根据赵律师的调查,整理出了以下线索:首先,事发地点除了贾翰林与莺莺外并没有其他人;其次,是贾翰林报案说妻子失踪了,并且到达现场的警官是经他的指引才在泳池里找到了莺莺的尸体;警方对贾翰林家的调查显示,房内有多处曾留有血迹;而莺莺的尸检笔录表明,死者身上有39处在其生前形成的外伤。律师还告诉沈女士,警方认为贾翰林有谋杀妻子的重大嫌疑,目前已将其逮捕。
2003年7月30日,贾翰林涉嫌杀妻案在圣地克拉拉高等法院开庭审理。
就在沈女士认为证据确凿之时,案件的审理却出现了意想不到的转折。给贾翰林定罪的关键证据是法医为莺莺所做的尸检笔录,但是辩方律师提出,该名法医执业时间未满一年,按照相关规定不能独立验尸,该份尸检笔录的效力法院不予认可。正是因为这样一个抗辩理由,最终陪审团以8票对4票认定贾翰林无罪释放。
风波迭起
2007年6月,沈女士收到一份来自上海某区法院的诉状副本。原来,昔日的女婿贾翰林将她告上法院,要求继承莺莺在上海的两处房产。
今年6月,法院开庭。沈女士在出庭时愤激地辩称:莺莺死得蹊跷,贾翰林涉嫌杀妻,按照中国的法律完全应剥夺贾翰林的继承权。鉴于本案的特殊性,根据沈女士的请求,法院同意一个月后再次开庭。
女儿的命案在美国没有任何突破,女儿的遗产继承案看来也是凶多吉少,案件陷入僵持阶段。蹊跷的是,正当死者家属的辩护律师掌握到有力证据之时,大洋彼岸又一个噩耗传来。今年7月1日上午,当赵律师刚离开办公楼准备开车回家时,贾翰林迅速窜到她的身前,对着她连开4枪,赵律师当场倒在血泊中。
如今,贾翰林已身陷囹圄,等待他的将是对赵律师一级谋杀罪的指控。然而,我们也不由感慨,为何当无辜的生命已无法挽留,正义才姗姗来迟?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上海法治报》8.6 荣康 浩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