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知道他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花上5元钱,在网上想查谁就查谁,甚至还能看到被查询人的肖像照片。近来,互联网上一家提供“公民身份证核查”业务的网站,引起人们的争议。请问,花钱即可查询他人身份信息,经营者此举合不合法?
律师解答:
公
民的身份证信息属于个人私有权利,他人没有合法、正当理由不得随便获悉。不过,如果网站只是提供公民的身份信息核查服务,即反馈给付费用户的仅仅是被核查人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是否一致的查询结果,而不向用户反馈被核查人的其他身份信息,那么这种服务尚不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害。
需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因此,如果这家网站提供的查询信息中包含有公民的肖像相片,并且该网站通过这种照片查询业务获取了相应的经济利益,那么这种做法就属于侵害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解放日报》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