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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冠军奖励不宜过分渲染

2008-08-3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笔者认为,对奥运冠军的物质奖励不宜过分渲染。

首先,重奖奥运冠军并非国际趋势,欧美很多富庶国家对北京奥运会冠军的奖励都不高。重奖奥运冠军,只适用于体育弱国在某一阶段的特殊促进方式,而不宜作为体育强国的常规做法。金牌不应成为一名运动员改变物质生活水平的分水岭,而应成为提升其精神境界的一个跃起

点。

其次,和其他获得银牌、铜牌乃至无名次的选手一样,全体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都付出了时间和精力,只是实力有所不同。如此重奖奥运冠军,让其他运动员以后是向成绩看齐还是向奖金看齐?

(《新京报》8.27 韩浩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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