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这种雷厉风行地制定问责办法并雷厉风行
不过,人们在评论云南的问责风暴时不免会生出些担心:会不会因为党政领导人的更迭而急剧地偃旗息鼓?
一些地方官员热衷于大轰大嗡地出台问责制度,至于制度出台之后的具体问责则雷声大,雨点小,只见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有的地方仅仅在民愤大、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共突发事件上搞“火线问责”,在日常工作中,则少见问责,多见的是“太平官”、“和事佬”。简言之,“问责风暴”易见,问责常态难求。
如何实现问责从风暴到常态的转变,有两个因素十分关键:一是实现问责制从“自上而下”的推行变成“自下而上”的自觉行动,不仅能将上级对下级的“查问”落到实处,也能将下级乃至平民百姓对上级和领导的“疑问”及时关注。二是让新闻媒体及时公开地介入,通过媒体及时主动毫无保留地向社会公布,避免过去那种丑事不见人的心理,使问责制真正成为监督百官的利器,如此,问责才有权威性。
(《检察日报》8.26 吴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