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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疯狗三条人命

2008-10-0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一家人惨遭疯狗袭击

2007年7月3日下午,上海奉贤区李国华的儿子李建明发现自家圈养的一条狗挣脱了锁链,在村头乱窜。与往常一样,他边呼唤边轻轻地抓住它。就在李建明将铁链往狗脖子套时,那狗突然朝他左手的虎口处咬了一口,逃走了。李建明赶紧将伤口的血挤出,用水冲洗。

此时,刚从学校接回孙子的王月桢见儿子被狗咬了,立即上前去抓,不料也被狗在手背上咬了一口。

“阿明,妈妈也被狗咬了,快抓住它。”王月桢捂着伤口大声呼叫。

“那狗疯了!”李建明火冒三丈,飞快追上去,一把将它拎起来甩进了一旁的水沟里。谁知,疯狗从水沟中猛地蹿上岸,一下窜入了住在路对面的王月桢婆婆屋内,朝着老人的左手臂就是一口,老人在用右手抵挡时又被疯狗咬了一口。从后面追上来的李建明方才清醒,这条狗得了狂犬病,他立即将疯狗装进了蛇皮袋沉入了河底。

“她俩得打防疫针!快到谢吉林开设的私人诊所去。”

谢吉林虽在当地一家小医院干了40多年的内科医生,但并没有医师执业证书,只有乡村医生资格证。据村民们反映,以前也有一些人被狗咬伤,他们都在谢那儿注射疫苗的。

那天下午5时30分左右,李国华将婆媳俩送到了谢吉林诊所后,谢查看了两人的伤口,发现老人的两手臂均被狗咬伤,媳妇王月祯的手背被狗咬伤,便用消毒水清洗了伤口,随即给她俩注射了刚进货不久的“人用狂犬病纯化疫苗”各一瓶,并详细对她们说明,注射狂犬病疫苗一个疗程是5瓶。当天注射后,分别隔3天、7天、14天、28天注射。之后,谢吉林向她们收取了500元钱,并将余下的8瓶“疫苗”让她们拿回了家。

疫苗无效 致人死亡

那天被疯狗咬伤的还有李国华的大哥,在他们打完针回家后,李国华的侄女前来说,她父亲也被狗咬伤了手指,因伤势不重,家人没带他去注射狂犬病疫苗。

李国华原以为,婆媳俩按照规定注射完狂犬病疫苗一个疗程后,就会太平无事。然而,事隔40天,即8月13日,住在邻近的李国华大哥突然死亡,引起了家人及村民们的紧张。“狗真的咬死人了!”好几位曾被狗咬过的村民立即向村委反映了此事。

8月27日晚,王月桢感到身体不舒服,呕吐了好几次,被狗咬过的手阵阵发麻伴有疼痛。第二天早上,她到村卫生所量了一下体温,38℃,卫生员给她配了点退热片。到了下午,王月桢高烧不退,手臂疼得更厉害。

“会不会被狗咬的?”李国华与女儿女婿马上将妻子送到了奉城医院。在医院治疗时,王月祯病情加重,变得狂躁不安,不停地喊着“难受”,使劲地在自己身上乱抓。

经医生临床诊断,确诊王月祯患有狂犬病。

“怎么还会得这种病?不是早已在谢医生那儿打了狂犬病疫苗吗?”得知这一结果,李国华们大吃一惊。他们来不及细想,当即将王月祯送进了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抢救。

李国华还未安顿好妻子,家中有人打来电话,说是他老母亲也发病了。李国华又将老母亲送进了这家公共卫生临床中心。8月31日晚上,王月桢因抢救无效而死亡。9月4日,老人也断了气。

非法行医者获刑

李家接连死了三个人后,当地公安机关通过立案侦查,查明谢吉林未经医师注册,系非法行医,遂对谢吉林进行了刑事拘留。

据谢吉林交代,那天给李家婆媳两人注射的狂犬病疫苗系几个月前一姓“刘”的安徽人来其诊所向其推销后买的。那人说这些疫苗是河南普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研制的“人用狂犬病纯化疫苗”,很正宗,疗效好,价格便宜,每瓶20元。谢吉林当时仔细看了看,未看出异样,就买了50瓶。

经警方查实,河南普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从未生产过死者所注射的“人用狂犬病纯化疫苗”。

奉贤区检察院在掌握了谢吉林犯罪事实的证据后,向奉贤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同时,李国华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谢吉林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计24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谢吉林无医生执业资格,为牟利而故意非法行医,被卫生监管行政部门查处两次后仍不改正,属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被告人谢吉林不具备狂犬病防治的医学知识和相关技能,用从非法渠道购进的假冒狂犬病疫苗为被害人接种,使被害人误以为已得到了狂犬病的有效防治,从而错失了狂犬病疫苗预防接种的最佳时机,最终导致两被害人死亡。被告人谢吉林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狗的饲养人李国华承担30%的赔偿责任。

今年4月28日,奉贤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谢吉林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7000元;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等共计19万余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检察风云》2008年第19期 严爱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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