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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全会”勾勒农村工作路线图

2008-10-2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改革开放以来,每一届中国共产党“三中全会”都担负着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使命。

1978年12月18日,十一届三中全会不仅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还决定实行改革开放,并制定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决定。

十二届三中全会于1984年10月20日召开,这次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

体制改革的决定》,改革开始由农村走向城市和整个经济领域,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入第二阶段,即改革的展开阶段。

此后,十三届三中全会和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到2010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并对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

十六届三中全会上,中共中央继续关注与农村有关的土地政策,不仅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了新的思路和举措,还重申了中国的土地政策,强调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

2006年1月1日,延续了2600年的农业税正式废止,同时大幅增加农业投入,推进征地制度、户籍制度改革,农村改革步上快车道。

2008年10月,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在新的起点上,统筹城乡共同发展,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中央党校教授赵黎青说,一般情况下,一中全会确定党中央领导人,二中全会确定国家领导人,三中全会就要研究经济问题了。中国改革开放的经验正是从农村出发,并在实践中不断深化的。

(《中国新闻周刊》2008年第38期 王维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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