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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应谨慎

2008-10-2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生活中,我们一般都会注意保管身份证,即使办事时需要出示也会尽快索回,不会轻易将原件交给别人保管。但有时,我们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给一些人或者机构,比如申办信用卡、购房、购车、买保险等,往往都有将复印件交给代办人员的情况。

需要提醒的是,即使只是将身份证的复印件交给他人,仍然有可能被别有用心

者利用,从而带来法律风险。因此,可以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仅提供××银行――他用无效;申请××信用卡――他用无效。

以上签注用途为举例说明,如用于其它目的,可相应更改。签注应用原子笔,部分笔画与身份证的字交叉或接触,每一行后面一定要划上横线,以免被偷加其它文字。但签注时不要干扰到照片、身份证号等识别信息。

无论什么用途,只要是须附身份证复印件的,一律照办,提供给政府部门的也一样。

(《上海法治报》10.20 宋振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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