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花28万元买了套私房,房产证是60平方米(指私房的地皮面积),房子在建,然后卖房者声称给我14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请问有担保人与买卖双方签名、但未经过律师和公证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解答: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
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您与卖房者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要看合同的具体约定。除非有特别的约定,是否经过律师和公证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
就您所述14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约定是否有效,主要是看卖房者是否对这个140平方米有权利出售。因为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您购买私房一定要进行产权转移登记,而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则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依据。另外,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城郊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
(《上海法治报》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