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改革初期的成功,使人们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即对于改革的高度全民性共识对改革的推动,与民众对改革的制度化参与机制,是非常不同的两回
现在看来,这个问题已经是一个对改革命运攸关的问题了。由于缺少民众参与,传统的权力模式无法改变,没有办法对权力实行有效的制约;利益均衡机制没有办法建立,利益格局严重倾斜;腐败无法根除;由于缺少民众参与,改革被锁定在既得利益格局之中。
应当看到,信访、自发维权、一些地方出现的劳资谈判、NGO组织的初步发育等,都是改革中出现的民众参与的新形式。但上述这些零碎的利益表达机制能够起的作用很有限,并且具有反馈慢、效率低、成本高的特点。下层的要求往往要通过矛盾激化、社会问题增多,甚至通过犯罪、治安等因素,才能有意无意地将信号传达到高层决策机构。因此,在改革的过程中,亟需形成一种成本低、反馈快的利益表达机制。
这种机制包含五点:第一是信息的获得机制,特别是如何用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并使其具有不可逆性。第二是要求的表达机制。第三是施加压力的机制。一种要求的提出必须要有和它相配的压力施加的机制。第四是利益要求的凝聚的机制。没有凝聚机制的利益表达将会是一种散射性的表达,很难接近决策的层面并在政府决策中加以处理。第五是利益协商和谈判机制。第六是利益矛盾的解决与仲裁机制,其中,政府和法律起着重要的作用。
(《中国改革报》10.29 孙立平文)